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政府計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對此,議員宋碧琪認為,該委員會的設立,是特區政府勇於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充分體現,未來有助統籌協調各方面相關力量,促進不同部門之間有序合作,更好推動維護國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每半年召開至少一次會議,研究相關政策。
宋碧琪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責任,澳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在維護國家主權、國家安全方面,同樣肩負著重要使命及責任,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興衰,而且關係到每一位澳門居民的切身利益。本澳在2009年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積極落實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填補了本澳法律體系中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空白。今次專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從執行操作層面構建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工作制度、規範和機制,將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得以具體化、部門化、責任化,是本澳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又一重大舉措,是積極務實的做法,也是勇於承擔的集中體現。
維護國家安全關係國家發展長遠利益和本澳廣大居民福祉,同時也是一項長遠的、系統性工程,包括社會各個成員在內,涉及到多個領域的工作。宋碧琪認為,為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氛圍,她建議可結合國家安全意識,持續強化憲法和基本法的教育,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國家安全觀意識,讓國家安全意識在全社會廣泛提升,讓廣大居民清晰瞭解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義務和責任,與全國人民在一起,同心共築國家安全的“命運共同體”。
新聞來源:澳門時報、市民日報、濠江日報、星報及現代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