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民众願景協會副會長、社諮委歐陽廣球表示,立法會日前細則性通過外僱法修訂案,日後若想在澳工作,必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但部分國家的人士來澳享有落地簽證待遇,因此造成漏洞。建議要區分旅遊簽證及工作簽證,加快簽證的進度,外僱工作簽證必須由原居地發出,確保外僱的品質。
歐陽廣球指出,新修訂外僱法,規範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必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過去當局容許東南亞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在逗留期許可下尋找工作後轉換工作身份,因此誘發大量東南亞人士來澳碰運氣尋找工作,不但在質及量方面難以控制,且造成大量逾期居留人士。市面博炒跳槽、騙回程路費等亂象屢見不鮮,同時帶來一系列治安隱患,是次修法某程度上可以改善東南亞外僱輸澳的管理。
但部分國家的人士來澳享有落地簽證待遇,如:菲律賓、印尼等,由於法案沒有細則性列明旅遊人士需離境時間天數及外僱工作期滿是否同樣要離境,相關人士可早上透過旅遊方式入境面試見工,再短暫離境,下午則以工作憑證來澳,以及家傭在原工作地博炒跳槽及期滿轉工,使僱主家庭成為東南亞家傭的培訓中心及跳槽踏腳點,未能保障僱主聘用家傭需要的穩定性。如漏洞未能堵塞,新法形同虛設。
他建議本澳外僱政策要與國際接軌,勞務輸出要雙向管理,與相關輸出國建立有效管理機制,區分旅遊簽證及工作簽證,加快簽證的進度。外僱工作簽證必須由原居地發出,確保外僱的品質,如:無犯罪記錄、健康證明、職前培訓持證上崗等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