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澳各主要報紙刊登了署名為政策研究室劉本立主任的文章《闡析特區政府樓市調控政策》,文中透過引用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一則褒讚特別印花稅等稅務措施對抑制樓價所起的作用,二則強調本澳樓市是以本地居民市場為主,譬如當中指出“居於自置居所和租住於社會房屋的本地居民總數為82.3%。近年九成住宅交易買家都是澳門人” 。
從這篇文章看,與上星期三行政長官在答問大會上回應議員的提問是前後銜接的,對於八成居民自置物業的觀點,有議員直接提出質疑,更有傳媒評論更斷言:“這八成居民,扣除持有物業者或配偶(如有),以及未年滿18歲的子女,把年滿18歲但仍與家人同住的人士算入非居於持有物業者來看,我們相信,數據經調整後只有五成左右,才出現居民對住屋訴求非常大的情況。”
居住與房屋的問題,一方面可以客觀的由數據反映出來,如果數據科學、真實、細緻;另一方面,更可能被數據所掩蓋,如果數據粗糙、表面、甚至欲蓋彌彰。八成居民自置居所的說法,由來已久,但樓價持續飆升,過去十年中,升幅超逾十倍,居民置業甚是艱難,收入遠不及樓價升幅;不少青年人也因高樓價問題而對未來失去了理想,見不到自己的前景,對社會的發展不得不發出怨言。對於居住的問題,居民一直期待政府有支援政策,但總是望穿秋水,望樓興嘆,一再失望。
對此,結合前述署名文章,以及聯繫客觀居民面對的巨大居住問題,本人有以下幾點看法與意見。首先,當局有必要進一步深化數據,提升科學準確性、針對性。當局多年來以“自置居所居民約八成”來迴避房屋問題的迫切性,但殊不知,家庭結構發生的劇烈變化。譬如,原本只有一家三口,現已經發展為一家三代六人,居住在一間約600呎的經屋中,若然以人均居住面積計算,本澳居民的居住環境只會越差,不會越好,這些隱形的住屋需求,相信為數不少,但統計數據都未能顯現,有必要加強。 其次,在樓市調控方面,雖然現時住宅單位成交量大幅下跌,但本澳的樓價卻仍然高企,不少人仍然買不起房屋。
當局有必要因應客觀實際,尤其是居民面對的生存壓力,考慮在特別印花稅外,出台更具針對性的措施,可否考慮階梯遞進制的房產稅,購買時,按照已有的房屋數量徵收房產稅,數量越多,稅率越高。例如,新加坡在今年1月初推出被稱為“史上最嚴厲房地產調控”的措施,居民首套房只需繳5%的額外印花稅,第二套房則需繳納10%,首付和貸款限制也更加嚴格,令公共資源受惠更廣泛的人。其實,學理上,公共資源屬於公眾,政府有義務及責任促進資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在經濟騰飛的環境下,本澳居民生存壓力反而與日俱增,幸福感每況愈下,可以說,行政當局是無法令廣大居民滿意的,因此,當局需要積極思考更有針對性、更為有效的稅務措施,使得公共資源更有效配置,促進社會和諧。
有人買不起房屋是不爭的事實,唯有租住房屋等待經屋、社屋。但,近年來,由於房價持續高漲,租金亦水漲船高,再加上外地僱員多,對租賃房屋需求龐大,進一步刺激房租上漲,使居民時常面對加租、逼遷的困境。為此,當局有必要思考、分析<<珠三角生活圈>>的構想,推進延長通關時間政策,籍此疏導多些外地僱員往內地居住,以騰出多些房屋供本澳居民先行租賃,並透過不斷努力得以成功置業。
據反映,外地僱員或三五成群,或十數個合租一間屋,平均攤分租金,但若是居民租住,由於是小家庭模式,壓力成倍增加。故此,若能透過延長通關時間,將更多的外地僱員疏導至內地居住,減小租屋需求,將有助降低租金,本澳居民的租金壓力亦得以緩解。
綜合而言,行政當局應以更負責的態度,更為民的精神,更宏觀的視野看待居民居住問題,切實貫徹“以人為本、陽光政府、科學決策”的理念,加強科學調研,深化數據的科學性,提升政策的針對性,完善稅務的可執行性,前瞻性思考各項可行利民措施。相信只有多管齊下,才能更有效協助居民安居,社會才能更加和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