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本澳融入大灣區,帶動多元經濟產業發展,政府有意在現行“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外,另推“優才先導計劃”,吸引包括科技人才等更多高質素人才來澳發展。社會不少意見認為,已經實行二十多年的“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在審批標準或是操作程序上,均存諸多問題。去年七月,廉署報告對此進行了專項揭露,顯示現有居留權申請制度的確漏洞甚多,亟需檢討改善。在此情況下,社會未見當局有實質性檢討修訂,反而另開其他輸才專道,擔憂顧此失彼,質疑工作重點有偏頗。
當局解釋認為現行的“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制度存在一定限制,“優才先導計劃”作為一種創設新制度,可避開現時引進優才、科才所遇到的癥結問題。誠然,無論是“技術移民”,還是“優才先導計劃”,均為人才政策的一部分,可以統籌兼顧考量,在對“技術移民”進行檢討完善同時,同步探討“優才先導計劃”的可行性及具體操作流程,多管齊下,從整體層面全面建構本澳人才政策。
另外,雖然2007年開始,特區政府已經叫停“置業居留移民”,但“重大投資移民”仍然實行至今。當時澳門經濟衰退,考慮到刺激經濟增長,實行投資移民計劃是為吸引投資,帶動經貿和就業。現時澳門經濟發展今非昔比,資金流充裕,有意見質疑現時“重大投資移民”政策是否還有保留的必要。目前,大灣區規劃發展帶動下,本澳經濟正從高增長到高品質發展轉變,各行各業對高質素人才尋求殷切,現在要爭取的更多是人才的“才”,而非錢財的“財”,集中精力和資源,吸引更多真正的優秀人才、專業人士來澳發展,才是下一步人才政策需要考慮的重點。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鄰近香港早於2015年取消投資移民計劃,雖然本澳現行的“重大投資移民”門檻已經提升至 1,500萬元,增加了一定難度,但與此同時,近年來本澳經濟高速發展,社會資金流充裕,“重大投資移民”政策的社會經濟基礎已經發生明顯變化。請問當局,現階段有無對“重大投資移民”的必要性進行檢討,或者會否考慮直接取消“重大投資移民”政策?
2、無論是“技術移民”,還是“優才先導計劃”,都是人才居留政策的一部分,針對“技術移民”審批過程中存在的諸多漏洞,當局現階段有無制定明確的修訂方案和時間表,或者在人才引入制度大框架下,對“技術移民”和“優才先導計劃”進行合併審視,集中處理,從社會發展長遠整體優化制定本澳的人才引入,從而更好更全面的精準引進人才來澳?
刊登:濠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