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宋碧琪促政府致力縮窄勞資分歧


發佈日期:2019 年 0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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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不少法律長期滯後社會需要,嚴重影響到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社會一直希望能夠盡快完善現有立法機制,提高立法效率,加快過往舊案的修法和新法的制定。現時政府雖致力改善,對比過往的確有所提高,但與社會要求相比,仍存在落差,尤其是針對一些涉及勞動制度、社會保障權益等,需要交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進行討論,待勞資雙方取得共識之後,方可送交立法會進行立法。

 

然而,一直以來,社會均有意見反映,不少法律法規交由社協討論,而大多討論都需時很久,且無法取得共識,問題陷入停滯不前狀態,最終導致相關立法、修法工作一拖再拖,令社協應有的溝通、協調作用因此備受質疑。如「非全職工作制度」,政府於2012年向社協提出建議,惟勞資雙方一直商討仍未有進展,2015年政府向社協引介七項修法框架,等了接近兩年時間,2017年底先就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進行諮詢,相關的諮詢報告去年五月才完成。社會批評當局工作效率低,甚至有刻意拖延諮詢之嫌。

 

隨著本澳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勞動市場亦不斷發生變化,針對人力資源不足問題,不少意見認為,非全職工作模式可補充勞動市場人資短缺,吸納一些年輕勞動力,也可讓一些不具備條件全職工作人士,如仍具有工作能力的長者、家庭主婦等投入勞動市場。再者,現時非全職工作制度已成為趨勢,鄰近地區香港亦有保障兼職員工權益的法例,台灣兼職也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保障僱員勞動權益一直是特區政府重要的工作目標內容之一,若勞資雙方意見不一,難以達成共識,甚至存在分歧時,作為政府更應積極主動,致力縮窄勞資雙方之間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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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1、勞動範疇法規的修訂及制定,不僅關乎每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亦涉及企業的穩定與發展。針對「非全職工作制度」,去年五月完成諮詢報告,有關當局表示將充分考慮所收到的意見,並進行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的法案草擬工作,請問當局現階段工作進度為何?有關法案何時可提交立法會?又會如何保障各階層權益?

     

  • 2、涉及勞資權益的問題,社協在當中有著重要的溝通、協調作用,惟過去不少法律法規交到社協討論多年,仍未取得共識,導致相關修法工作不斷拖延,社協作用備受質疑。請問未來如何檢討及提升社協工作職責,落實執行溝通機制,提高執行效率?勞資雙方意見不一,政府又如何積極作為,以致力縮窄勞資雙方之間分歧,避免讓問題無限期拖延?


刊登:電台、市民日報、澳門日報及濠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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