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回覆】建設辦重組為具發展公共工程及區域合作權限的局級部門


發佈日期:2019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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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議員宋碧琪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重新檢討公共工程建設架構的設置和運作體系,加強跨部門合作,並且公佈把建設發展辦公室升格至局級部門的時間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回覆表示,建設發展辦公室計劃重組成局級部門,權限除發展公共工程之外,亦會開展區域合作。



質詢回覆如下

政府目前正展開建設發展辦公室的重組工作,方向是成立一個具發展公共工程及區域合作權限的局級部門,以取代該項目組應對面前的各項重大挑戰,並會增加相應的人力和其他資源。

 

在多個負責執行工程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公共工程超支的問題在本屆政府任內已不再明顯,而超時情況也已明顯減少。

 

另外,運輸基建辦公室將在輕軌公司成立後撤銷,政府現正跟進運建辦人員的去向,嘗試將不願被派往輕軌公司的人員安排到運輸工務司範疇轄下部門,也會在可能的條件下,盡量按照每一名人員的意願作出安排。

 

新聞來源:電台、新華澳報、濠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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