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宋碧琪提出書面質詢,建議當局參考職安健等制度,為家傭行業建立適當的專項培訓課程,在通過本澳法律知識、專業服務等相關培訓後才可上崗。
她又認為,按照現行法律,針對僱主虛假聘請外僱,或者偽造文件方式販賣外僱配額,既有罰則已經不輕,需負刑責,但實際監察效果始終不盡如意。宋碧琪質詢當局,在外僱來澳工作後,會有哪些持續性跟進監管措施。
書面質詢如下
經濟騰飛帶動下,本澳勞動力整體不足,包括家傭在內,大量外地勞動力來澳工作,參與本澳經濟社會建設,同時由於制度漏洞及監管不足,也導致勞務市場一度複雜多變,外僱市場魚龍混雜。過去有關部門時常揭露有集團或人士偽造文件並利用外僱配額,協助外籍人士非法逗留,從事賣淫、毒品等非法活動,嚴重影響本澳勞動市場正常秩序,甚至對城市治安和市民正常生活亦帶來嚴重威脅。
外僱市場出現混亂,與《聘用外地僱員法》、《職業介紹所業務法》等相關法律制度長期滯後有著莫大關係,令到部份有心人士常常利用漏洞有目的性組織違法活動,甚至以利誘等方式誤導本澳居民參與其中,違反法律同時,破壞本澳社會風氣。如長期來,法律允許外地人士可以旅客身份入境並轉為外地僱員,這導致有心人士採取各種方式,藉家傭身份來澳後,又以博炒、轉工等手段自由轉換工作身份,不僅無法保障服務質素,更成為家傭市場多年亂象橫生的根源。
目前,按照現有法律,針對有僱主虛假聘請外僱,或者偽造文件方式販賣外僱配額這一情況,雖然既有罰則已經不輕,需負刑責,但是由於在取證、搜查等方面存在困難,且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導致實際監察效果始終不盡如意。杜絕非法僱傭亂象,需從外僱等相關法律認真審視,堵截源頭漏洞,同時亦需從完善執法方式,加強執法力度,增強與社會合作,加大監管體系,增加法律宣傳等多方面入手,真正理順本澳勞務市場正常關係,為本澳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營造健康的勞動市場環境。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目前家傭輸入過程中由於缺乏有效的前期、任中等相關專業培訓,往往僱主在引入後及接受服務中才發現各項問題存在,如虐童、不良習慣等方面問題,給家庭僱主一度帶來很大困惱,短期內解僱又會帶來經濟和時間成本損失。家傭服務質素的優劣影響著本澳數萬個家庭生活,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參考職安健等制度,為家傭行業建立適當的專項培訓課程,通過本澳法律知識、專業服務等相關培訓後才可上崗,以提升本澳整體家傭服務質素,切實保障僱主及家庭權益?
2、近年來,不少虛假聘用外僱案件多由保安部門在治安巡查中才得以被揭發,顯示出本澳外僱輸入及日常監管、監察機制仍須不斷檢討完善。請問當局,在外僱申請成功獲得審批並來澳工作之後,相關部門又會有哪些持續性跟進監管措施,過去取得過哪些成效?特別是針對家傭這一職業的特殊性,更防止有心人士渾水摸魚,利用虛假家傭申請為相關人士取得非法逗留,當局又當如何進一步加大家傭輸入及後期服務的全程監管,除了前期申請階段加強申請資料的審查嚴謹性之外,後期入職工作階段又當如何完善監管制度,比如會否要求相關家傭須定期提交每月入息證明等有關資料,以更好確保家傭配額得到真實有效使用,規範家傭市場正常發展秩序?
3、過去揭發多宗有犯罪集團透過偽造文件騙取外僱配額案件,當中亦有本澳居民參與其中,因一時失誤,需負上刑責,給個人和家庭帶來終身痛苦,得不償失。請問當局,未來如何進一步強化外僱法、勞動關係法等相關法律宣傳,不斷提升居民和僱主有關法律知識和守法意識,避免被有心人士誘騙或利誘,甚至主動以身試法,釀成更多悲劇發生?
新聞來源:電台、澳門日報及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