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冀建中轉房屋推動舊區重建


發佈日期:2014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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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宋碧琪指出居住問題作為社會民生的重中之重,一直備受坊間關注。特區政府於日前公佈檢討《經濟房屋法》諮詢文本,期望透過諮詢市民意見,以完善現有的公屋政策,為市民提供更科學、有效的住屋保障。再結合當局宣佈新城填海A區將建2.8萬個公屋單位,對特區政府釋出解決居住問題的善意應予以肯定。然而,解決居住問題,政策是軟件,土地供應則是硬件,當局在推進新城規劃與建設的同時,理應同步協調舊區重建,才能更有效增加土地供應及協助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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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雖然經過長期的準備與醞釀,特區政府曾在2011年提出《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然而最終並未能成功立法,使得舊區重建缺乏法律制度支撐。與此同時,亦未見特區政府出台清晰的舊區重建的規劃與政策,種種因素致使舊區重建毫無進展。同時,隨著時間推移,舊區居民的生活素質存在下降的可能。


據悉,臨近地區為推動舊區重建,會興建“中轉房屋”,讓受影響的但未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市民入住。若特區政府能積極認真思考有關經驗,興建“中轉房屋”助市民進行舊區重整時入住,相信有助取得社會更大支持,更對解決居住問題有莫大裨益。 



為此提出以下質詢: 

  • 當局曾表示舊區重整法案將“斬件”推出,但至今仍未有相關具體法案推出的時間表,究竟何時才向外界明晰立法的時間表?怎樣盡快出台舊區重整的規劃與政策,包括考慮減免重建所需稅務、降低同意重建業主百分比及擴大重建容積率等? 


  • 舊區重整除了法律上的問題,在將來的具體操作上更不可避免涉及拆遷、安置等問題,當局有何相應的全盤規劃?如廣大居民特別關心的安置方面,有無籌劃應對舉措?會否認真參考鄰近地區興建“中轉房屋”的經驗,並未雨綢繆規劃相應土地,以支持未來落實具體的舊區重整項目時可用於安置受影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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