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就「顧問研究外判服務」審計報告指出 必須嚴整部門不依法行政


發佈日期:2016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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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宋碧琪於本月二十二日指出,習近平主席在澳門回歸十五周年大會暨特區第四屆政府就職禮上寄語特區政府:「要努力打造勤政、廉潔、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做到依法決策、依法施政,使特別行政區發展始終沿著法治軌道展開。要加強公職人員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依法履職能力」,而事實上,「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一直是特區政府施政所奉行的原則,也是取信於民、建立威信的根基。


然而,早前審計署發佈《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多個公共部門在涉及的八十一個項目、一億二千七百八十多萬元公帑的有關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等外判服務存在不依法施政問題,包括:對法律規範的理解有偏差;濫用特殊做法,迴避正常程序;決策過程不作任何書面記錄,有迴避監督之嫌;以時間緊急等公然避開正常的法律的程序等。


以上種種部門不依法行政、甚至違法行政的情況,既影響特區的執行力,造成公帑浪費,更必不可免的對特區政府管治威信造成損害,特區政府有必要嚴肅處理,依法問責及追究,才能挽回威信,更加要亡羊補牢,查找制度上存在的不足,防微杜漸,更好的做好監督管理,才能真正維護法治社會及依法善治。



為此,她向行政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 一、多個部門均在外判服務上存在理解法律錯誤、有法不依的情況,究竟反映了怎樣的深層問題?倘若法律人才不足或質量參差,有何措施加以深化提升?部門主管與領導人員必須對所管理範疇法律相當之熟悉,有否措施加強主管及領導人員對法律的正確理解?


  • 二、「依法施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是法治社會的關鍵。審計報告凸顯「有法不依」在公共部門的普遍性與嚴重性,當局如何加強監督管理?是否出台更為清晰的指引,從而規範部門的決策?以及加強上級對下級重大決策的事前監督?


  • 三、部門或官員的每一次違法行政,都必不可免的對特區政府管治威信造成損害與打擊,唯有對官員作出問責,真正追究其行政及政治責任,才能挽回特區政府威信,建立起真正廉政、高效的管治隊伍,因此,當局怎樣切實對違法行政的官員作出問責,對於違法行政的行為予以追究,以及怎樣盡快完善高官問責制,形成更為科學及完整的各級官員問責體系,從而切實維護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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