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關注開放電信市場問題


發佈日期:2016 年 0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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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直強調要開放電信市場,推動良性競爭,務求為市民提供更優質服務及合理收費,但當局與澳門電訊簽署的《公共電訊服務特許合同》被社會指斥為「不平等合約」,惹來強烈反彈,社會對電信市場開放失去信心。為此,立法議員宋碧琪質詢當局有否對相關問題展開調查並檢討。


她表示,事實上,電訊特許資產管理合同已非政府首次出現的「問題合同」,如早前廉署揭露公共巴士服務批給合同「違法」,政府與3家巴士公司簽署合同存「六宗罪」。


  公共工程合同不合時宜,追不上社會發展,以致工程一再延誤,預算追加再追加,超支大失所算。無論是公共事業或是公共服務,都與本澳城市發展及居民生活有着重大關係,政府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合同批給、制訂和特許合同上,接二連三出現的各種問題,存有不公平、不完善,已經嚴重損害到公共利益,令到行政當局完全處於被動的劣勢。


促交代第三方評鑑制度進展為此,宋碧琪提出質詢如下:


  • 一、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涉及公共利益和庫房開支,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合同的公平、公正應是政府簽署合同的第一考量。對於接二連三爆出的個案,政府當局有否對相關問題展開調查,並進行檢討,從源頭杜絕漏洞?為何「問題合同」還能夠獲得「過關」,是有關人員法律知識不足,抑或是決策上有意為之?


  • 二、自回歸以來,政府部門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合同中,屢次出現各種問題,引致重大公共利益嚴重受損。請問政府現時有何機制,可以確保合同得以公共利益為依歸?面對過去的「問題合同」,政府如何汲取教訓,積極謀劃,在未來工作中可以掌握主動權,不至於受制於人?


  • 三、面對多次的公共利益受損,居民一再要求有關當局落實問責制,當局在2016年施政方針上提出:啟動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績效評核制度改革,將第三方評價正式納入領導官員績效評核制度,並推廣至公共服務的各個層面和領域,到底現時的第三方評鑑制度落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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