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宋碧琪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明確是否已放棄林茂塘 A及F地段的公屋項目,以及 2幅土地的未來發展規劃。
她表示,當局決定公屋項目“先做大、停做細”,但林茂塘 2幅土地已經屬於熟地,短期內完全有條件規劃利用。宋碧琪質詢當局會否直接利用 2幅地段興建安老、托兒、康體休憩等社區設施,最大程度改善區內社服設施不足。
以下是書面質詢全文︰
本澳土地資源十分緊張,對公屋、社區設施建設發展等帶來明顯制約,嚴重影響民生發展。現時各項民生需求與日俱增,新填海土地遠水解不了近渴,有限的閒置土地成為市民安居、改善生活質素的重要依託。
眼下基層市民上樓難,早在2015年,當局就曾公佈四千六公屋單位計劃,包括林茂塘A及F地段、路氹西側、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慕拉士發電廠、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等多個地段,對此社會充滿期待。然而時隔幾年,上述公屋計劃再次調整,有關當局決定公屋“先做大,停做細”,集中處理大型地段公屋項目,細項目先停一停,意味著林茂塘A及F地段、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等細地段則很可能不再用於發展公屋。
林茂塘A及F等地段
誠然,筷子基一帶人口密集,隨著該區公屋群相繼落成,托兒、醫療等社會設施需求供不應求。林茂塘A及F地段等相關土地本身已屬於熟地,不必像其他正在收回的閒置土地,還要經過司法訴求等程序,短期內完全有條件規劃利用。即使未來不準備用來發展公屋項目,面對社區設施同樣緊缺,完全可以善用相關土地,用來興建安老院、或托兒所、休憩康體等設施,及早改善區內居民生活素質,而不是令其繼續空置生草,貽誤時機。
筷子基一帶社服設施嚴重不足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行政長官曾經表示,成功收回閒置土地將優先用作興建公共房屋、社會設施的政策不變。針對林茂塘A及F等地段,早已屬於官地,且擱置已久,目前當局是否已經完全放棄該地段用於發展公屋項目,未來又準備如何規劃利用?
2、筷子基一帶社服設施嚴重不足,林茂塘A及F地段本身已經屬於熟地,未來會否直接利用該地段興建安老、托兒、康體休憩等社區設施,以改善區內居民生活素質?又將何時開展具體規劃,對相關土地妥善處置利用,最大程度改善區內社服設施不足的困境?
【資料來源︰澳門電台、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