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全文】
日前審計署正式公佈《輕軌系統─第四階段》專項審計報告,在路線設定、造價預算、工程管理、竣工時間等不同方面,將過去多年積存問題大告天下。事到如今,輕軌建設儼然變成一筆糊塗賬,不單止規劃失誤,更因行政失當屢屢發生,令賠款、賠償等事件層出不窮,額外大幅增加建設成本,造價節節攀升,變成無底洞。
澳門輕軌通車時間一拖再拖,造價節節攀升,變成無底洞。
細數輕軌工程建設全過程,跨越幾屆政府,歷經幾任官員,通車時間一拖再拖,各種不合理工程延期、成本增加等情況比比皆是,成為公共工程施政的一大敗筆。
2009年時,政府將“輕軌系統第一期工程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判給一家由葡萄牙公司和兩間法國公司組成的合營公司,服務數年之後,卻發現效果未如理想,甚至造成工期延誤,讓人大感失望。
故而,2016年4月開始,當局不得不與該合營公司“斬纜”,以直接磋商方式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繼續提供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
除了服務判給,輕軌車廂購買更是問題多多。2011年3月,特區政府與日本三菱重工簽署判給合同,購買一期輕軌的110個車廂,但後因氹仔段輕軌工程嚴重延誤,這110個車廂停泊在三菱車廠數年之久,特區政府不得不多支出存放保養等費用達七億元。
不僅如此,2013年時,以橫琴延伸線、石排灣線及新通道延伸線等即將有條件建設為名,特區政府突然決定向三菱重工再增購48節車廂,費用約八億元。然而後來因工期延誤,這批增購的48節車廂只好被退訂,但特區政府為此需支付賠償費用達3.6億元,誰應當為之承擔責任,至今仍然無解。
輕軌建設事關本澳長遠,如今大灣區發展如火如荼,灣區基礎交通設施對接需求日漸緊迫,社會熱切期盼特區政府能夠理順工作思路及監督監察工作機制,儘快完善輕軌整體規劃和建設方案,讓輕軌早日落成通車,儘早能與廣珠城際軌道、甚至與全國城際及高速軌道網對接,全面構建便捷交通網絡,便民出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輕軌建設歷經三屆特區政府,決策上一屆拖一屆,而在路線的設計上幾經風波,亦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尤其是澳門線方面,在諮詢階段曾遭到居民的反對,亦面臨技術建設層面的爭議,好不容易確定下來,政府卻遲遲未下決定動工興建,到底原由為何?是否仍然存在變動因素?
2、審計報告中揭露運建辦2016年12月制訂的輕軌11條走線,涉及投資估算超過500億,若果加上未來經營上要投入的成本,如此下去對特區政府的財政負擔非同小可。雖說現時特區政府稅收穩定且豐厚,但無人可以保證特區的經濟發展可以永遠都好。從居安思危的角度,當局有無科學評估過輕軌項目未來的經濟社會效益?尤其是在一些未興建的路線,如何加強設計規劃以增強效益,以減輕特區的未來財政負擔呢?
3、輕軌工程採購環節因多次出現決策失誤,白白導致數億元公帑損失,大幅增加工程成本,突顯了監督機制零存在。請問當局,對於大型公共工程採購和服務判給,未來當局究竟會如何完善決策和監督機制,《公共採購法》立法一再遲延,現階段進展如何,究竟何時才能進入立法程序?
新聞來源: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