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法】宋碧琪籲公布經屋成本價計法


發佈日期:2020 年 0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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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經屋法》法案新文本,對售價及轉售等規定作出大改動,當中經屋售價建議引入「成本價」。議員宋碧琪促請府開誠布公經屋成本價究竟是如何釐定,她更認為經屋成本方面應該有壓縮的空間,包括土地溢價金及行政成本費用等方面,讓經屋的成本可以得到壓縮,接近居民可以負擔得起的購買力。

 

對於政府指將來經屋售價引入「成本價」方案,宋碧琪表示,政府應開誠布公何謂成本價,尤其成本價究竟是如何釐定。她更認為政府在經屋建造成本方面應該有壓縮的空間,特別是成本當中的土地溢價金及行政成本費用等方面,政府可因應經屋的特殊性「打折」減收,不要「計到盡」,讓經屋的成本得到壓縮,接近居民可以負擔得起的購買力。

 

她續說,現時政府將經屋申請收入上限放寬,令更多人符合申請資格,而距離上次收入上限調整過了幾年,居民收入和購買力亦有一定提升,將經屋定價適當調升屬合適,免得經屋價過低令更多人希望取得有關福利,反令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人得不到幫助,但她重申經屋定價必須貼近居民的購買力。

 


保留經屋申請資料免重複程序

對於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明言短期內沒有經屋供應,宋碧琪表示,經屋供應少一直是特區政府的弊端,政府值得深思為何一直出現經屋「難產」。她指政府的人手有限,卻面對大量公共工程,大家都明白,但其實不少公共工程都不具逼切性,反而公屋是市民急需,政府應將興建公屋作為優先工作,諸如旅遊項目,圖書館等不緊急的工程應該緩一緩,以騰出人手集中精力處理公屋工程,令公屋供應可以加快,否則政府一直推搪公屋供應不足,只會影響市民對政府的信心。

 

另外,政府仍然堅持經屋申請每次散隊,宋碧琪直言,有關做法除了加大公共行政成本,每次開隊幾萬人申請,房屋局每次要審核大量資料,其實不少申請者都是重複申請,政府應考慮保留資料,免得市民每次都要遞交資料,若申請者的資料有變動,只需更新資料便可,不應每次都要經過重重繁複程序。同時,她促請政府應朝經屋恆常化申請,不要每隔幾年才開放申請,政府可把每年申請量合理規劃經屋供應量,以滿足社會的需求。

 

新聞來源:市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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