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宋碧琪促修防火安全規章 落實消防監督執法權


發佈日期:2019 年 1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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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論壇探討大廈管理及防火的安全問題】

廣福祥花園大火揭示了多個大廈管理及防火的安全問題,引起社會反思。昨日出席澳門論壇的議員宋碧琪促請政府盡快推進修改《防火安全規章》,並研究交予消防局主導修法權,加強行政合理分配,落實消防有監督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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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消防無主導權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當時火災大廈的消防入水掣有水,但由於水壓不足,未能向火災單位灌救,隨即已做了緊急應變。火災翌日即聯同消防公司及物管公司排查大廈防火設備,已要求大廈更換消防設備零件和警鐘等。

 

面對社會批評“防火安全規章”出台逾廿年,跟不上社會變化仍未修法。梁毓森表示,“防火安全規章”目前已進入修法程序,但消防局對修法並沒有主導權,且消防在發現有違規情況時並無執法權。又指未來消防局將持續落區舉辦更多防火講座和演習等,並考慮未來在消防車通道加上標識,禁止車主於消防通道泊車,阻礙救火。

 


無權執法浪費人力

宋碧琪批評政府不予消防局主導修法工作的行為,斥“作為消防不可主導修改消防條例好荒謬”。促請政府合理分配權責,盡快推進修改“防火安全規章”,落實消防有監督和執法權力。根據消防局資料顯示,今年首九月共進行了一千二百多宗巡查工作,但由於無權執法,要求業主會或管理公司更換設備,可能許多防火隱患仍未解決,浪費巡查工作的人力物力。

 

她表示,不論大廈消防安全系統、電梯或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都有必要強制性檢測。雖然大廈是涉及私人物權,但當中有一半地方亦屬公共性質,政府應要加強相關方面的管理監督工作。

 

刊登來源:澳門日報、新華澳報、市民日報、濠江日報等(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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