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倡加強區域合作 源頭加大打擊假結婚中介集團


發佈日期:2018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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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結婚案件層出不窮,近日警方再揭兩宗,有20多歲男子涉嫌與沒有血緣關係繼姐假結婚,亦有70歲老翁收取75,000元人民幣與內地女子假結婚。議員宋碧琪認為,被揭發的個案或只是冰山一角,當前假結婚有價有市,已經發展成為半公開化、透明化。現時不少假結婚案件由鄰近中介促成,建議加強區域合作及情報交流,從源頭上加大打擊假結婚中介集團,同時加強對市民宣傳教育,提高社會警惕性。另外,基於因經濟利益因素誘發的假結婚案件,她建議立法時要重點單獨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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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當局雖然持續打擊假結婚罪行,但一直成效未彰,據警方資料顯示,2017年涉假結婚逾160宗。宋碧琪表示,一直以來當局針對假結婚的個案,只能從「偽造檔罪」著手檢控,存在灰色地帶。現時正在公開諮詢的《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建議將假結婚行為單獨訂定為犯罪,刑期同樣為二至八年,宋碧琪認同當局的修法方向,是希望能夠遏止有關罪案,但擔憂證明兩人是否假結婚,目前在偵查和搜證方面存在難度。

 

       宋碧琪表示,出現假結婚,除了因為外地人士對移居澳門有需求,近年本澳社會福利增加,令一紙澳門居民身份證有價有市;另一方面,本澳居民則因為受到經濟誘因,想透過假結婚獲得更多的金錢利益。而不少假結婚個案往往透過包括內地在內的很多中介組織促成,甚至不排除集團化運作,針對這種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她建議當局在立法時應將入罪條件加入因經濟因素而進行假結婚行為,同時針對中介將之列入處罰,共同加強區域合作,增進雙方情報交流,致力從源頭上打擊假結婚中介集團,杜絕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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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區域合作,從源頭上加大打擊假結婚中介集團 


       另外,宋碧琪指出,由於法律規定,夫妻婚後有同居義務,假結婚申請來澳後,有權要求與配偶同住,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可能受到威脅。離婚後,更須依法面對財產分配、支付贍養費等問題,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她建議應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警惕性,切勿被非法利益迷惑,否則將招致嚴重後果。



【資料來源︰濠江日報、華僑報、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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