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關注 】籲訂出租屋安全指引


發佈日期:2019 年 0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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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安全

中區社諮委、民众願景協會副理事長陳桂舜指,日前婦人疑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件除揭示非法旅館的問題,也再次反映政府應思考如何加快淘汰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亦應制訂具體措施消除出租住宅安全隱患。

 

據當局數據,本澳有二成半的巿民和八成外僱住在出租住宅內,出租屋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針對這些問題,英國政府為出租住宅設有專門安全制度,亦為業主提供明確的指引。該指引的目標並非制訂住屋環境的最低標準,而是減低住屋環境的潛在危險。如防火、電力及燃氣供應安全,供排水系統等的潛在危險及問題,業主將單位出租前需對單位進行評估及改善。

 

上述制度的設立及指引的編製值得澳門仿效,他建議政府可為出租住宅制訂相類似的指引,讓巿民能居住在安全的出租住宅內,亦能透過指引清晰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以減低業主與住客間因維修保養權責所引致的矛盾。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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