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北碼拖延責在政府


發佈日期:2014 年 0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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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不力令工程一延再延

氹仔北安碼頭擴建工程好事多磨,延誤再三,立法議員宋碧琪指出,政府長期施政透明度低,延期“唔問唔講”,事件除要責罰承建商外,政府亦須負監督責任,提出口頭質詢促檢討公共工程判給標準。


宋碧琪批評,大型公共建設延誤影響民生發展,亦有損政府管治威信,如今北安碼頭工程又再延誤,政府後知後覺,令人質疑政府監督方式是否到位。她指出,填海A 區現進度延誤,當局要求承建單位提出工程安排調整,如增加設備及材料等資源投放,並計劃實施二十四小時施工趕進度,但為何北安碼頭沒相關計劃?反而允許工程一延再延?亦批評政府施政透明度低,延期“唔問唔講”,只表示會“盡量加快進度”,此等回應實在令市民無法接受。


她指出,無論是 新城填海造地、北安碼頭,還是公共房屋建設,都出現工程滯後、預算大幅追加等問題,法律監督機制效果不彰,令人懷疑當局是否“被牽着鼻子走”。她提出口頭 質詢,要求檢討有關批給制度,訂定更嚴格的批給條件、監督及處罰機制。質問政府如何檢討公共工程判給標準,提出建立承攬人資料庫,對曾參與公共工程的公司 作評級,作為未來評核標準參考資料,以確保將來施工更有保證。


宋碧琪同時主張檢視法律監督處罰機制,以及健全監督機制。若承攬人無法按時按量完成計劃進度,應即時罰款,且罰款額要逐漸累進,以確保公共工程進度及質量。並落實官員責任制,追究官員監督不力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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