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關注】效法香港重罰代簽租約者


發佈日期:2019 年 01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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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婦於非法旅館內中毒身亡事件,再度引發社會關注非法旅館問題。民眾願景理事長兼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許龍通表示,非法旅館猖獗多年,已經成為社區毒瘤,當下刑事化修法不能再拖。他建議本澳或可仿效香港採用行政處罰與刑事化並行的方式,合力打擊非法旅館經營者,對代簽租約者加重處罰,從而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經營手法趨隱蔽

許龍通表示,隨着旅遊業興旺,非法旅館情況日趨嚴重,現時一到晚上,經常都見到新口岸區不少非法旅館“拉客者”主動出擊,向路人招攬住宿。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例實施以來,有關部門雖積極打擊跟進,但成效有限。


他引用當局數據指出,2015年巡查1118個單位,查封了其中53個;2017年巡查單138個,查封了其中270個,時隔兩年,查獲的非法經營單位升逾五倍之多,不容忽視。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經營非法旅館手法現時越趨隱蔽,增加了巡查打擊難度。


許龍通指出,現時很多非法旅館大多是以“租上租”的模式經營,一般經營者不是業主本人,而且經營者很大一部分是非本地人。所以非法旅館一旦被揭發,很難捉到經營者,就連簽租約者也只是收錢代簽,並非真正的經營者。


按照現行法例,被查獲經定罪,最多只是行政處罰,故就算罰款金額再高,捉不到經營者處罰不到也是没有用,很難起到真正的阻嚇作用,根本無法杜絕非法旅館。而封屋、斷水、斷電等措施亦只能制止被發現的非法旅館繼續運作,經營者可以不斷租用其他住宅單位補充房源,難以損害到經營者的實際利益,反而是不知情的業主與大廈居民成為最大受害者。


許龍通表示,鄰近香港在打擊非法旅館手段上較本澳嚴厲,因為經營非法旅館涉及到消防和人身安全問題。香港將其定位為重大事件,採取行政罰款與刑事化打擊並存的策略,並就罪行持續期間每天罰款,執法效力明顯更強。



刑事修法勿再拖

雖然社會高呼修法,但政府一直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只會拖慢行政處罰程序,加之目前政府不同部門之間仍然互相推諉,未取得一致協調意見。


許龍通表示,推動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根本目的並非製造更多刑事檢控,而是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震懾力,減少經營者的僥倖心理,從源頭上減少非法旅館。


非法旅館已猖獗多年,當下刑事化修法不能再拖,他建議本澳或可仿效香港採用行政處罰與刑事化並行的方式,合力打擊非法旅館經營者,對代簽租約者加重處罰,從而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新聞刊登: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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