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稱議員並非無提案權


發佈日期:2015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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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宋碧琪昨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時,有聽眾關注立法會權力,認為議員是「冇牙老虎」。宋碧琪表示,按基本法規定,議員並非沒有提案權,可提出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議員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才可提出。她舉例稱,數年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便是由議員歐安利提出,議員在保障人權方面能夠提案。


宋碧琪又認為,本澳青年人並非對政府和社會甚麼也不滿意,只是自身隨社會發展呈現不同問題,例如能否學以致用,也與一般市民同樣承受生活壓力,青年人由於沒有專業認證,得不到自身發展,宋碧琪敦促特區政府顧及青年人的專業發展和向上流動。


她還表示,立法會官委議席是根據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設立,但仍有完善和檢討空間,例如公開被委任人的相關資訊和委任原因,讓社會明白需要這些議員為社會服務,社會往後可繼續討論如何完善和優化官委議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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