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犯罪集團租非法旅館死灰復燃 宋碧琪促設舉報機制


發佈日期:2017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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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昨揭發某大廈四單位為高利貸集團租用,並揭發另一單位疑為非法旅館。議員宋碧琪表示,隨著本澳經濟環境、賭收逐漸回升,相關利益活動隨即復燃。賭場周邊犯罪如非法借貸、非法旅館等都與本澳產業結構有關,在旅遊經濟發展過程中,有部分來澳“搵食”人士鋌而走險,從事非法借貸、禁錮等情況,影響澳門正常秩序,建議政府設立恆常舉報機制,列黑名單,從源頭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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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拘捕四十一名涉不法高利貸內地男女

宋碧琪表示,當局追求遊客數量增長,更應考慮提質,優化旅遊入境人士,才可以根源上解決問題。若單靠治安警搜查,不可能到位。司法訴訟亦未必可做到即時羈押罪犯。若即時遞解出境,則未能對違規者適當處分,對澳門秩序影響很大。

 

除了警方駐場人員的監察,在情報主導搗破犯罪集團,賭場的公司持牌人亦有責任,須配合政府行動及加強保安管理。希望政府設立恆常機制,舉報可疑分子,賭場可建立黑名單,拒絕可疑人士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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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議員宋碧琪

在非法旅館方面,她指本澳在管理租賃制度沒有監管,業主與租客自由訂合同,連公共部門亦無法掌握有關本澳租賃資料。業主將單位租予澳門身份證持有人,租客再“租上租”經營非法旅館。

 

按法律規定,一旦查處大廈單位屬於非法旅館,須封屋六個月,有關做法導致社會不公平,造成業主往往選擇“私了”方式解決。


她認為,政府應檢討現有法律,停止各自為政。要解決非法旅館問題,政策、制度只是其中因素,更要視乎當局的決心及協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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