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宋碧琪書面質詢當局如何完善外傭市場監管,勞工局回覆表示,解決外地人以旅客身分入境轉為外地僱員的法規已完成草案,會爭取儘快進入立法程序。勞工局強調,外傭是協助僱主打理日常家務,僱主的申請必須是按實際需要,提交的資料及聲明必須真實。局方亦一直非常重視和關注任何涉及聘用外僱的不規則行為,若證實不存在勞動關係,除會依法廢止聘用許可,亦會把當中可能存在的虛假聲明或使用虛假文件等刑事罪行,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質詢回覆如下
勞工局作為勞動監察的職權部門,一直非常重視和關注任何涉及聘用外地僱員的不規則行為。對於有僱主以家務工作外地僱員聘用許可讓非居民來澳的情況,定必依法跟進調查,若經調查後證實僱主與僱員之間實際不存在勞動關係,除會依法廢止有關聘用許可外,亦會將當中可能存在虛假聲明或使用虛假文件等會觸犯刑事犯罪行為的情況,轉介予相關的具權限部門作出跟進。
在家傭市場的監管方面,勞工局強調,家務工作外地僱員是協助僱主打理日常家務,例如料理小孩、照顧長者、煮食及清潔家居等。為此,申請人須按實際需要作出相關聘用許可的申請,而在申請時所申報或提交的資料及聲明亦必須真實。對於已批出的聘用許可,會透過各種行政手段,包括不定期的抽查、出訪等方式,了解僱主的聘用狀況。
此外,勞工局與治安警察局會持續就打擊非法工作、訊息互聯互通、打擊虛假聘用及相關宣導等層面的工作加強溝通協作;同時,雙方設有緊急聯絡人機制,以便針對具體個案按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倘發現任何可疑個案,會適時互相通報,按各自的職能持續完善外地僱員的審批及監管工作。另一方面,會繼續加強相關的宣傳工作,尤其與不同的組織及團體舉行講解會,介紹聘用外地僱員須注意的事項,提高市民識法守法的意識,減少誤墜法網的可能。
至於有關解決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地僱員的事宜,由勞工局、治安警察局及法務局所組成的法規草擬小組,一直持續跟進相關的修法工作,冀透過修改現行《聘用外地僱員法》的相關規定,規範擬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居民必須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當局發出的與工作有關的憑證,並須以此憑證從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區入境,方具條件獲批給 “僱員身份之逗留許可”,從而區分非居民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目的是工作而並非旅遊。現階段,法規草擬小組已完成草擬法案文本的工作,並已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對法案的意見,會爭取儘快進入下一階段的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