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促健全個資保護法


發佈日期:2019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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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網路化、大數據等新技術發展,資訊網路技術日趨成熟,資訊傳播利用越來越便利同時,因個人資訊被洩漏等原因,所引發的騷擾、侵權、欺詐等資訊犯罪行為也日益突出,過去這些年,基於商業營銷、或者惡意詐騙等為目的,騷擾電話等問題在本澳層出不窮,嚴重損害市民個人資訊私隱,亦極大影響社會治安。


時常有市民反映,稱每天可以接獲多次不明來歷的電話或短訊騷擾,而且對方居然清晰稱呼其姓氏,懷疑不僅是簡單的詐騙或推銷電話,更質疑個人通訊資料是否被惡意洩漏,令其個人隱私權遭受嚴重威脅。騷擾電話長期禁而不絕,市民個人隱私權無法得到保障,其中涉及原因眾多。現代社會,互聯網利用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社交軟件使用、網購、個人網絡資料註冊等各類現象十分普遍,有不法分子利用中間漏洞,採用科技手段惡意收集市民個人資訊,並從中漁利。另一方面,基於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制度仍不完善,中間灰色地帶不少,也有有心人士利用不同電話號碼尾數之間關聯性強等特點,惡意撥打騷擾電話,雖然可能未直接觸犯法律,但已經實實在在給市民正常通訊自由帶來嚴重滋擾。


在資訊化時代,個人資料被大量的收集、處理以至濫用,引發的不良後果觸目驚心,對正常社會秩序維護和社會穩定帶來極大挑戰。鑒於個人資料的重要性,為加強隱私權保護,防止個人資料被不法分子獲取並作非法用途,建立健全個人資訊法律保障,持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已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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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1、早年,當局就表示,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已實施超過10年,基於科技日新月異發展,現有法律與現實情況脫節,有必要作出檢討。但直到目前,仍未見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修法安排。請問當局,當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規劃和時間表進展到什麼程度,未來究竟如何更好保障市民個人私隱不受侵害?


  • 2、伴隨科技和網絡發展日新月異,有不法分子非法利用網絡、電信等科技方式,盜取、收集市民電話等個人資訊的問題越來越多,對此,當局如何更好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加強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違法犯罪行為?


  • 3、基於有心人士利用法律漏洞,藉助不同電話號碼尾數之間關聯性強等特點,惡意撥打騷擾電話,滋擾市民正常生活,雖未直接觸犯法律,亦對市民通訊私隱權益帶來嚴重騷擾,請問當局對此又當如何加強規管,有何具針對性的實際打擊措施和手段?


刊登:電台及濠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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