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電視頻道「縮水」何時恢復


發佈日期:201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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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有線與公天電視的爭議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但回歸十幾年來,有關當局並沒有切實履行起監督的職責,一直回避、拖延處理爭議。二零一二年,廉署便狠批當局在處理公天事件難以卸責,希望在一年內解決事件。但直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中級法院對澳門有線電視訴訟的判決,明令當局須於九十天期限內切實履行與有線訂立的特許合同義務,公天公司亦須禁止轉播未經授權的電視信號,當局才有所行動。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有線電視和十四間公天服務商在當局的協調下簽署合作協議,規定由有線提供電視信號,利用公天服務商現有的網絡作轉播。政府將向有線支付三百八十萬的一次性費用,其後每月付款九十八萬作維修費用,至明年四月有線合約期滿。對此,坊間批評當局賠了夫人又折兵,政府花費逾千二萬公帑買單,而多數居民現時可收看的頻道則縮水三分二,嚴重影響了廣大居民正常收看電視節目的習慣和權益,民怨四起。為此,社會強烈要求落實高官問責,做得不好的官員要調動、降職甚至罷免。

 

日前,政府將電信管理局原局長陶永強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劉司長表示為正常的人事調動,並未解釋調動原因是否與過往電信部門積累的各種問題不能得到有效解決有關,此舉保住了官員卻失信於民,進一步削弱了政府陽光的形象。人走了,失信了,但也不能掩蓋居民仍然看不到電視的實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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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議員宋碧琪提出如下質詢:

  • 一、面對居民收看的電視“縮水”,當局在調任電信管理局原局長陶永強後,短期內有何措施或方案恢復居民以往可收看的電視頻道呢?


  • 二、有線專營合約將於明年四月到期,未來將朝著市場開放的方向推進。專營合約也規定,在到期前二年商討延期或續約,有線已遞交了續期申請,爭取明年上半年有實質進展。按照政府的進度,能否保證在明年四月前完成有線續期檢討,以及引入新的經營者?如果不能夠如期完成,政府又如何善後?是否又是按照電信局以往的慣例,採取與原來公司續短約的形式繼續維持現狀? 


  • 三、俗語云“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問責在於確保官員素質,針對電信領域的問題,雖然人事已有所調動,但同時,更應明確政策目標及健全管理機制。面對居民所反映的收視不佳等問題,請問當局未來怎樣汲取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及相關合同,以及強化電信服務的安全及質量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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