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宋碧琪書面質詢當局會否檢討地產經紀的入職培訓內容。她表示,本澳房地產租賃市場存在不少問題,包括非法旅館,特區政府治理租賃市場,更應該加強與地產業界的溝通合作,支援業界做好租務的把關,但現行地產經紀需接受的培訓中,缺乏認識禁止非法旅館法律的內容。宋碧琪又認為培訓內容增加教導說明認別身分證明文件,可更好保障居民的權益。
【書面質詢全文】
安居,一直是本澳居民的重要民生訴求之一。多年來,特區政府積極回應社會,從多方面著手完善制度,包括公屋制度的完善以及出台一系列有關房屋制度的法律,如《禁止非法提供住宿》、修改《民法典不動産租賃法律制度》,更規範了《房地産中介業務法》,以促進澳門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益。
然而,在博彩業經濟影響下,房地產業的發展仍較為波動,在租賃市場更出現了不少問題,如非法旅館、販毒吸毒、賣淫等違法行為在大廈出租單位滋生不止,影響了居民的安居,為本澳的治安帶來了不少挑戰,更為社會的穩定性帶來了負面影響。面對這些發展中所帶來的副作用,特區政府從嚴管治,多個治安部門雷厲風行,更以跨部門合作的形式主動執法,起到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鋌而走險的仍時有發生,這說明已不能單靠執法部門的巡查監督打擊,而是要結合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租賃市場的把關工作,才能多方面多層次地促進產業經濟的健康發展。
房地產中介業的發展在近年不斷提高,專業的入職培訓更使有關從業人員提升服務質量及競爭力,此對房地產市場發展帶來積極正面作用,更對社會的發展帶來稳定效果。未來,特區政府在治理租賃市場發展上,更應該加強與業界的溝通合作,支援業界做好租務的把關,共同推動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才能使民安居樂業。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現若要從事房地產中介職業,需經過至少30個小時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租務法、稅務、登記等,然而卻缺少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這一重要內容,以致在一些房地產中介簽署見證下,仍會出現業主租給遊客身份的人士的合同,使不法份子有機可乘,更使業主無辜受害。更有一些利用假證件蒙混過關,使業界的服務受到影響及質疑。請問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的培訓內容,增加房地產業界對《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認知,以及增加教導說明一些身份證明文件的認別內容,更好保障居民的權益呢?
2、當局在相關職業培訓的內容上,雖有針對税務及租賃制度作了介紹,然而仍有出現不少沒有作稅務申報,以及沒有作出筆跡的認證,使業主的保障降低,更造成特區的公帑損失。請問當局如何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促進地產中介人更多了解自己的義務和職責?當然,這些更多是租賃雙方的主體責任,更需要雙方主體作出,那當局又會否加強與業界的合作,將一些有關法律的宣傳單張透過業界傳達給業主及租客,以更好履行法律的責任呢?
3、隨著人力資源成本的上漲,業界也有不少經營壓力,在面對法律程序及行政手續更是寸步難行,更難有空間再去提升發展,相信只有電子化的行政便利才能促使行業發展。請問當局,現時除了登記局推出網絡預約辦理登記服務外,未來會否在税務、牌照、登記服務上推出更多的電子化服務,以舒緩人手壓力,支援房地產業界做好相關行業工作,以推動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呢?
新聞來源:電台、澳門日報及市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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