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當局於三月十五日舉行了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中央開考筆試。事後,有不少應試者反映,當日考試在安排上存在諸多問題。可能由於事前準備不周全及未能規範化,當中出現不少不必要的周折,致使原本預定十時開始的筆試,一直拖延到十時五十五分方開始,延遲近一個小時。例如,對於可參閱之法律法規是否可以有下滑線,主考人員的決定「五時花六時變」,一時說法律文本上均不得有任何下滑線,需自行處理,否則有可能被除名,一時又說經決議允許下劃線存在。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主考人員竟然要求應考人士將法典的序言部分撕掉,現場「撕法典」的鬧劇在前兩次的中央開考並未出現,為何今次又有所不同,如此隨意,令人質疑官員執行標準不一、考試所講究的嚴謹性似乎不足。
她又稱,當然,除了程序及規則上的問題,更有應試者對考題內容及形式的設置科學性提出疑問。應試者普遍反映,筆試試題雖然不難,但量極大,三小時內要完成超過六十版的試題,包括四十個簡答題、三個論述題、三個案例分析,所有題型皆為文字表述,且涉及廣泛,涵蓋基本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等各領域,相信大多數人在合理的時間內難以完成,更有同一題目重複出現的情況,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為此,宋碧琪三月十八日提出質詢如下:
一、因應應試者普遍所反映的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開考筆試現場出現的執行標準不一、欠缺嚴謹性等問題,當局如何加以檢視?本澳至今已先後舉辦兩次不同範疇的中央開考筆試,當局怎樣一併加以檢討,完善開考各項準備及筆試會場的管理?
二、有意見指出,相比早前舉行過的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的高級技術員考試,其試題設置上有選擇、填充、簡答、論述等題型,今次法律範疇的題型設置似乎較為單一,且存在因量大而致使考生普遍未能在合理時間完成等問題。當局有何評價?為真正達到能夠選出所需法律人才的目的,當局是如何科學制訂考試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