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宋碧琪冀加強監管公益法人及公共資本公司 陳司:修改章程完善監督


發佈日期:2019 年 0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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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工作報告及補充調查揭發生產力中心任人唯親,議員宋碧琪口頭質詢關注政府日後如何監管行政公益法人、公共資本公司的運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生產力中心等行政公益法人本澳只有兩個,其他自治機構亦為數不多,相信可通過修訂章程去改善如人員招聘等監管工作,根據其特點再結合實際需要進行監管。

 

立法會昨日召開口頭質詢大會,議員宋碧琪指出,目前生產力中心等類似由政府公帑注資營運的公營機構為數不少,針對這些部門的財政管理、人資招聘、日常營運等核心問題,作為上級的行政監管部門,究竟如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避免違紀違法問題再度上演?

 

她批評本澳公職招聘、晉升過程中,接連被揭露任人唯親等惡劣行為,當局除了不斷完善公職招聘晉升法律制度建設,還會考慮強化哪些制度和措施?又何時出台相關指引及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廉政防控能力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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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涉違規者移送司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揭示的個案,絕不姑息任何違規行為,相關範疇的司長已要求涉事部門認真跟進及處理。對於當中涉及違規行為的人員,以及已移送司法機關的個案,各監督實體會按現行公職紀律制度,依法定程序作出處理,並會根據相關調查結果,對涉事人員作出處理。

 

陳海帆指出,有關行政公益法人、公共資本公司等由政府撥款運作的機構,一般是由其組織章程或內部規章規範人員管理及機構運作事宜,與公共行政系統的一般部門及自治部門有所分別。生產力中心雖然其有自身的內部規章,但作為運作上主要依賴政府撥款的行政公益法人,在人員招聘及晉升上,亦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變公共企業監管

她稱,中心已深入檢討廉署工作報告及其後的補充調查所指出有關中心在人員招聘的問題,並參照廉政公署的意見作出完善。包括修訂了員工手冊、優化招聘制度守則、利益迴避制度等,並於內部與各級主管分別舉行工作會議,強化對廉署報告所指問題的認識等,務求進一步完善中心的人員招聘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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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陳海帆指出,由於本澳現時無公共企業、公共公司的概念,亦無獨立法規專門監管公共企業;而由政府注資的公共資本公司,是按“公司法”成立及運作,未來修法將政府注資的私人公司,變成公共企業監管,相信經財範疇,司長及團隊已在研究及構思相關法律。

 

她認為,行政公職法人及自治部門的章程可參照公職制度作修訂,但自治機構會否百分百參照公職制度,則要視乎其運作需要,但基本迴避制度、紀律程序制度作出相應修訂、配合,回應社會訴求是可行的。至於政府注資的公司在資本運作、盈虧方面有制度可給政府監管,政府派駐公司的代表亦會以政府利益為出發點監管公司運作。


視頻來源:澳門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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