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媒體峰會期間,珠海市政府方面表示,做好橫琴文章,要加強政策扶持,豐富合作內涵,拓展合作空間,並特別提到面向本澳居民的“澳門新街坊”綜合民生項目,明確表示今年年底前要開工建設。該計劃早於2015年由橫琴方面提出,至今將近四年,社會一直關注其建設進展。本澳地域狹小,人口密度高,土地資源十分有限,在安老、教育、安居等民生方面面臨嚴重制約。長期來,社會各界一直期待藉粵澳、珠澳合作機會,探索跨境新社區建設模式,讓本澳居民可在橫琴享受到與本澳同等水準的養老、居住、教育等服務和福利保障,“澳門新街坊”"社區項目便是一個基本設想。
當局曾在2017年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由於涉及用地需要透過有償的方式取得的問題,在用地方式、方法和計價的訂定方面,粵澳需進行研究和探討,未有落實具體方案。然而,在2018年廣東省公佈深化廣東自貿區制度創新實施意見,當中提出建設橫琴“澳門新街坊”,引入澳門建設模式,按照“政府支持引導、企業投資建設、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參照澳門社區建設的相關標準以及規範,由澳門企業負責在橫琴投資建設“澳門新街坊”,並且爭取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社區服務等領域適用澳門現行政策和做法。再到今日珠海方面宣佈,新街坊計劃年底前要開工建設,上馬在即。
一個對於澳門民生發展至關重要的項目,也是粵澳合作的重點突破,截至目前為止,只有廣東省單方面資訊,未見當局對此項目有任何發佈說明解釋。在如此有限的資訊條件下,居民收到的資訊不全面,甚至不到位,無疑會對此惠民的政策產生疑慮或過多的猜想,不利於項目政策的落實,更不利於粵澳合作的發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澳門新街坊”是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的重要項目之一,目前“澳門新街坊”項目究竟進行到了哪一階段,是否已經有了成熟的規劃方案,具體設計如何?在合作模式,粵澳方面取得有哪些共識?又如何保障“新街坊”項目可以參照本澳社區建設的相關標準和規範進行建設呢?
2、“澳門新街坊”計劃目標是打造一個趨同本澳生活環境,融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社區,為本澳居民在鄰近安居、生活提供高品質的社區服務。目前有無制定入住“新街坊”社區項目的准入門檻標準,具體細則如何?未來本澳社會福利等相關制度又會如何延伸到“新街坊”社區,該項目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社區服務以及適用法律等,又會有何創新點,以保障在鄰近工作、居住的澳門居民權益呢?
3、粵澳合作為澳門的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社會高度關注。然而在合作發展的資訊上,只有廣東省的單方面資訊,當局的資訊發佈往往落後,甚至缺乏,影響居民對政策的了解。到底未來會否由相關部門對已達共識的粵澳發展項目作資訊發佈呢?又會否訂立恆常化的政府資訊發佈機制,以讓居民有更多的資訊了解,以構建透明化、公開化的政府運作呢?
刊登:電台及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