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中央人事管理,從制度上完善人員的任用,達至公平公正原則,特區政府於二零一二年八月開始實施中央招聘制度,至今已先後進行了五次針對技術輔導員及高級技術員的中央開考,計劃為公共部門填補268名職缺。然而,中央招聘實施兩年多以來,社會聲音「彈多於讚」,質疑中央招聘成效低下,苦了考生及用人機構,亦導致公共服務無法如期開展,影響社會民生。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現時技術輔導員及高級技術員的職程只能透過中央招聘進行,面對用人部門緊張的需求,中央招聘仍舊蝸行牛步。一些投考技術輔導員的考生苦等兩年,直至近期才進行抽籤錄用。原定招聘六十九名法律範疇的高級技術員,滿足二十餘個部門的用人需求,歷經一年漫長的招聘時間及程序,在五百餘名報考者中僅有一人筆試合格,無法滿足用人部門的需求,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的中央招聘成效難以彰顯。而社會對現時抽籤分配用人單位的方式也存有意見,認為會造成人力資源錯配等等問題。
而行政公職局作為參與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人力資源政策,並對政策的實施作出統籌及支援的部門,理應科學評估、嚴格控制各公共部門人員的數量及規模。據資料顯示,本澳公務員已從二零零一年的一點七萬增至二零一三年的二點九萬,但普羅大眾並沒有感受到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因此而提升。故此,當局理應科學評估現行部門組織架構與人員配對的情況是否合理,具體運作實效情況,如何發揮人力資源的最大優勢,適當調配資源,提高行政效率。
因此,本人曾先後兩次針對中央招聘問題提出書面質詢,希望當局優化招聘流程,檢討招聘過程中不合理現象,提高整體效率。適逢特區政府將於明年加大力度進行公共行政改革,故當局有必要檢討及優化中央招聘機制,逐步實現人力資源科學化管理。
對此,議員宋碧琪提出以下質詢:
一、針對社會反映中央開考程序過長,行政當局雖已表示優化開考程序及縮短時間,然而從開考到電子抽籤分配,當局仍需要一年多的時間,招聘效率低下,無法滿足用人部門的需求。請問當局的招聘過程為何需要這麼長時間?一些行政程序有無合併、縮短的空間?有意見提出應在考試報名的時候,就讓考生選擇報考的部門,如此可充分尊重考生的求職意願,而非現時的電子抽籤,一切交由機率話事,當局對此有何回應?
二、對於部分考生反映試題設計不合理,並出現五百餘名報考者中僅有一人筆試合格的情況,當局卻認為「考試成績反映絕大部分考生未能達到相關標準」。對此,當局除了以「考試未達標」一言蔽之外,有無分析造成這個結果的其他因素,比如試題設計、本地法學教育等問題?
三、近年本澳公務員人數不斷增加,但普羅市民並沒有感受到政府的辦事效率因此而提升。行政公職局是否有全面科學評估現行公共部門人員分佈的合理性,包括評估部門組織架構與人員配對的情況是否合理?如何優化資源配對,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年年請人,年年不夠人」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