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書面質詢全原文︰
黑沙村16號前地的平整工程涉及非法佔用國有土地,輿論譁然。事件發生多日,相關部門未能對涉事責任主體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任由非法填湖面積不斷擴大,以致造成更大損失。被社會揭發後,相關部門僅是要求涉事人恢復原有地貌,連被侵佔的國有土地何時被收回亦未知,社會大感疑惑,不明背後原委。
路環黑沙村16號前地有人違法開展工程填湖造地
雖然涉事人非法佔地真正意圖暫且未明,但單單因私自改變政府土地原貌,可能已經涉嫌觸及多項行政和刑事違法,情節甚為嚴重。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在沒有准照下開展工程者,可科處一千至二萬元罰款;按照《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之侵佔不動產相關規定,情節嚴重者可被處以最高兩年徒刑。
國有土地彌足珍貴,關係澳門社會根本利益。現有國有土地利用監管機制後知後覺,嚴重失靈,非法填海造地居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下發生,為土地監管工作敲響警鐘。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處置措施不得章法,效率遲滯,不免帶有失責之嫌。未來如何查缺補漏,完善土地監管制度漏洞,提升國有土地的管理和監察水準,提高執法力度,事關特區土地安全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黑沙村國有土地被侵佔最初由市民舉報,被傳媒報道之後才引起當局正面回應及跟進。請問,出現如此監管滯後,中間原因出在哪裡,現有土地監管工作機制到底存在哪些漏洞?除吸取教訓外,有關部門會否承擔相應責任?
2、侵佔國有土地絕非小事,應當嚴正追究相關涉事者責任。事件發生至今,有關部門已經證實涉及非法佔用國有土地,但僅要求涉事責任人恢復該處原有地貌。請問當局,為何遲遲未能提出司法檢控,執法效率之慢,原因何在,將來如何檢討完善程序,提高執法效率?
3、國有土地彌足珍貴,現有監管機制後知後覺,無法令人安心,因事件教訓,請問會否短期內全面展開國有土地普查工作,確保每一塊國有土地都能得到合法合規利用,避免出現其他官地被非法濫用或霸佔?
【資料來源︰澳門電台、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