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屆立法會第1會期工作總結】質疑法改局統籌立法能力 宋碧琪將提房地產租賃法案


發佈日期:2014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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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宋碧琪認為,法案由政府部門各自起草,但部門之間聯繫不足,質量欠佳,不少要大幅修改,建議改由政府中央統籌立法。同時,針對樓宇租務市場亂象叢生,正草擬“都市房地產租賃”法案文本,計劃於下一個會期向立法會提交。


宋碧琪指,過去一個會期,政府共向立法會提交了十五項法案,涉及專業資格認證、環境噪音、公務員薪酬調整、醫療等方面。但整體來說,涉及民生方面法案比例較少,特別是好多社會長期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法案,未見蹤影。



 為改善立法統籌規劃工作,提升執行力,政府於一一年提出訂定立法規劃,並成立法改局,協助統籌立法計劃的制訂並監督執行。但至今三年,其統籌立法能力及執行成效令人質疑。連續三年計劃外的法案遠多於計劃內的立法項目,計劃外的法案成為立法會審議的主流,令立法規劃形同虛設。


  現時很多法案為相關部門的法律人員草擬,政府解釋部門可從政策和實際操作層面考慮,使施行具一定的連貫性和針對性。但現實操作中,部門立法衍生各自為政,法案間互相聯繫的技術性考慮不夠充分,跨部門溝通不足等問題。另外,政府所提交的一些法案文本,幾乎每一條文都有修改,整個文本變得“面目全非”,顯見政府原先提交的文本問題不少。


  從整體看,相當一部分法案未能夠準時遞交予立法會審議,關乎重大民生範疇的法案拖延不前,加上法案無序進場,法案審議程序沒有分清輕重緩急,部分法案立法質量欠佳,法案間技術性聯繫不足以及欠缺中長期立法計劃等。凸顯了現行的立法統籌機制並未能解決部門立法各自為政的弊端,導致每年的立法計劃未能有效落實。


  她建議當局以“中央立法”取代“部門立法”,從中央立法統籌層面進行立法,調整現行立法模式。通過收集相關範疇部門的專業性及技術資料,從宏觀的層面統一進行立法,加強法律間的聯繫性,提高出台法律的質量及可操作性,讓法律的實施真正惠民,切實有效解決問題。


  因應現時租務市場亂象叢生,如“租霸”、租金不合理調升及“非法旅館”等,都與不合時宜的租賃法律有關,並已嚴重影響到經濟民生。經過其團隊及與多個機構調研,以及結合近年求助個案,現正草擬“都市房地產租賃”法案文本,建議創設行政機制、提升處理“租霸”效率,創新租賃租金調整機制,明確申報租賃合同等方面,力求針對解決目前本澳租賃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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