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緊急程序通過21種物質納禁毒法管制清單 澳打擊奏效毒品黑市價高港3倍


發佈日期:2019 年 0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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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日前以緊急程序,表決通過修改《禁毒法》,在受規管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表列中新增21種物質,包括7種芬太尼類物質。對於議員關注本澳販毒的刑罰較內地及香港低,促請政府加強對販毒、吸毒的罰則。列席會議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因澳門加強打擊毒品犯罪,令本澳毒品的黑市價比香港高出3倍。他又強調澳門近年不論吸毒、販毒數字都有所下降,但警方仍會保持警惕不會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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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黃少澤

黃少澤日前向立法會引介修改《禁毒法》法案表示,於2017年3月召開的第六十屆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會議,確定了12種國際管制物質;而於上年3月召開的第六十一屆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會議,亦將另外12種物質列入國際管制範圍。上述物質已列入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公布的黃單、綠單、紅單3份清單之中;而在本澳,上述物質經麻醉藥品委員會決定均已藉由行政長官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吸毒販毒數字降 保持警惕

經澳門禁毒委員會確認,上述物質當中共有19種物質及2種前驅物尚未納入第17/2009號法律的管制範圍,為盡快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與鄰近地區、國際社會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有需要盡快將上述物質納入第17/2009號法律相應附表之中,令上述物質在本澳受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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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宋碧琪

議員宋碧琪等均關注本澳販毒刑罰過低,質詢當局如何避免澳門成為販毒的天堂。至於本澳刑罰過輕是否造成“窪地效應”?黃少澤回應指,指暫沒有資料顯示出現這種情況,近年不少港青來澳販毒,主要因澳門毒品的黑市價比香港高出3倍,使有人鋌而走險,並非澳門刑罰過輕,香港有關部門對此亦非常清晰,而價格高則與澳門加強打擊有關。他又強調澳門毒品犯罪刑罰過低,案件有增無減的說法與現實不符,近年不論吸毒、販毒數字都有所下降,不過警方仍會保持警惕不會放鬆。

 

加重情節囚21年 刑罰不輕

至於會否提高販毒刑罰,黃少澤指,刑罰幅度須顧及現有刑事政策及社會共識,2016年修改《禁毒法》時,有意見提出調整販毒罪至殺人罪相同的最高20年徒刑,但現時販毒的加重情況最重可判刑21年,已屬不輕,若提高至死刑非澳門能做到,須從長計議。

 

新聞來源:市民日報、澳門日報、濠江日報、正報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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