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宋碧琪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有效對經營者進行打擊,警方執法的手段更為到位,強調刑事化並非解決所有問題,認為完善租務登記有助政府監管;對於當局修訂《酒店業務法》,建議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並推出床位形式出租,她認為未必解決非法旅館的需求,且審批程序過慢難以讓廉價酒店即時投入市場,故建議從城市規劃入手,透過區域合作將旅客分流,達致經濟共享。
非法旅館衍生的罪案近年一直影響本澳居民安居,宋碧琪表示,因應遊客來澳逗留時間有所增長,本澳地區的住宿供應沒有相對提高,導致供需失衡仍然存在,非法旅館具有一定市場。其次,租住非法旅館的往往以賭場活躍人士為主,尤其是放高利貸、換錢黨、扒仔等違法人士,其住宿需求長達3個月或半年,甚至有結黨式的經營,以致一批批犯罪人士對於非法旅館有恆常日久的需求。
她指出,相對於酒店,非法旅館的監管仍然不夠嚴密,處罰制度存有漏洞,若經營者逃返外地,則毌需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受害往往都是單位業主,加上出租單位未有完善的登記制度,而旅遊局十多名稽查人員對於全澳幾十萬房間進行監察亦相對艱難。
非法旅館刑事化較合適
她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主要針對經營者進行打擊,因應非法旅館不排除是集團式的經營,警方現時調查的力度肯定比旅遊局的稽查較為強,當中包括以情報系統、軍裝巡查的手段,安全性相對高,且具有專業性,人手配置方面相對旅遊局亦較為充足,招聘程序更為快捷,故此認為交予警方刑事化處理較為適合,更有力打擊非法旅館的問題。她強調,刑事化並非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仍然需要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完善租務登記等制度,讓政府在出租單位的監管更加到位。
近期政府擬修訂《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建議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出租,對於廉價酒店的推出可否有效抑制非法旅館,繼而從正規途徑滿足旅客對廉價住所的需求?宋碧琪認為,廉價酒店的價位未必可與出租單位持平,租住床位的價錢仍然可能高於非法旅館的床位;澳門合法的酒店住宿仍然不足夠,即使《酒店業務法》推出,未必可以很快經過審批投入市場,短期內可能有兩、三間受批准,但無助壓制非法旅館的數量。長遠來看,澳門本身的土地資源缺乏,即使將舊樓改建作為經濟型住宿場所,但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投入,且不是所有舊樓均符合條件申請做二、三星酒店。
她建議,政府應從城市規劃處理現時的本澳居民及旅客的住宿需求,因應土地資源有限,無法一下子滿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認為需透過區域合作,將客源分流,形成經濟共享,繼而做好旅遊服務。
新聞來源: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