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規章》最新修法文本中,政府及立法會三常會達成共識,建議的士車廂內可增設錄像設備。民众願景協會副理事長黃培俊認為,在車內安裝錄像設備,有助出現糾紛時輔助調查取證,保障司機與乘客雙方權益,但強調前提要確保雙方私隱。
檢控六千的士
黃培俊引述數據,指去年的士檢控個案達六千一百二十六宗,較一七年增加近一成二。認為法制落後、罰則過低是的士違規禁而不絕的主因,促請加快“的士規章”修法,規範行業運作,不要一再拖累依法治澳形象。
黃培俊表示,本澳的士服務一直飽受詬病,拒載、揀客、兜路、濫收車資等屢見不鮮,越演越烈,甚至出現有的士司機涉及禁錮、恐嚇、限制乘客人身自由等不法行為,市民、遊客深受其害,嚴重影響本澳世旅城市形象。
打擊害群之馬
近年,雖然當局加強稽查,不遺餘力打擊的士亂象,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礙於罰則過低,每次只能簡單罰款了事,使得行業害群之馬始終有恃無恐,甚至誤導其繼續鋌而走險,挑戰法治社會底線。
他建議加快推動“的士規章”立法,完善的士行業監管機制,加大阻嚇力,以便有效打擊行業害群之馬,重整行業風氣,徹底改觀居民、遊客對本澳的士服務印象。同時增加的士發牌數量,並優化的士發牌制度、完善的士競投機制等,多管齊下,為從長遠更好規範的士行業健康發展創設良好條件。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