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成立的市政署將根據職能作出調整及部門升級,增設一廳三處,有意見批評此舉與當局一直倡議的精兵簡政制度背道而馳。
議員宋碧琪認為市政署因應部門轉變,調整架構而增聘人手,並無違背精兵簡政制度;“精兵”反而更應着重於合併理順市政署與其他部門的職能重疊,簡化人手。
部門升級請人合理
宋碧琪表示,即將成立的市政署,其公法人與現時民署的公法人不同,部門的性質定位亦有改變。
市政署根據新立的“市政署法”開展工作,按實際情況及需求作出部門升級,並增聘十多人並無不妥,部門人數變動亦不大,與行政架構的精兵簡政制度並無矛盾之處。
市政署增一廳三處並無與精兵簡政背道而馳
新增設一廳三處中的“一廳”為組織資訊廳,當中有負責軟件開發的工作,有意見認為與公職局的電子政務工作重疊。
宋碧琪認為,市政署涉及的服務層面與公職局不同,前者主要針對市政方面的電子政務,後者電子政務工作則為政府內部運作,兩個部門的工作或許類似,但服務範疇及對象則有分別。
理順職能簡化人手
至於當局為何不收回之前民署文康部門已轉移到文化局和體育局的所有職能和人員,市政署卻要相應增加人員和開支。
宋碧琪認為,相關人員由現時的民署調到其他部門,可能職程上較能銜接,但從其他部門調回市政署,或有一定難度。
她認為,市政署與文化局所舉辦的活動性質應不相同,文化局會較偏向文藝,市政署則針對全民性的康體活動較多,如回歸活動等,集中由市政署結合各社團舉辦的康體活動,相信各司其職能更好為民服務。
境衛生方面可與衛生局協調或理順
宋碧琪稱,從精兵簡政的角度出發,政府所面對的問題不應是市政署新增人手,反而是市政署的部分職能要與其他部門職能理順合併,如基本法中並無提及的渠務、道路工程等基建,可以撥回給工務部門處理。
環境衛生方面可與衛生局協調或理順,如市政署環境衛生的督察及衛生局的衛生監督或控煙督察,皆為進行環境衛生方面的監督,可將相關職能人員合併理順,簡化人手。
有關市政署委員甄選方面,宋碧琪認為,不管通過自薦或委任等任何機制上任,政府都應於特區公報上說明其獲選原因,提升透明程度,並向社會交代。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