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意見】民众願景遞信要求非法旅館修法刑事化


發佈日期:2018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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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願景協會聯同新口岸居民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特區政府採取刑事手段處理非法旅館經營者。 


非法旅館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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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願景協會會長、議員宋碧琪認為,現行法律以行政程序處罰非法旅館經營者,根本解決不到問題,而且行政程序成本不菲,不僅涉及大量人力,所需時間亦相當之長,她相信改由刑事處罰,並由單一部門處理更為適合。


政府部門之間不協調


宋碧琪並認為,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議上,不同的主要官員對非法旅館問題有不同表態,令她感到困惑,並相信正因政府部門之間的不協調,導致市民多年受非法旅館困擾,她敦促政府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儘快檢視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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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行政長官

崔世安 閣下台鑒

非法旅館現象困擾澳門居民十多年,除了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及衛生環境外,亦帶來治安及消防方面嚴重問題,伴隨旅遊業興旺,非法旅館情況日趨嚴重,時常衍生毒品、賣淫、非法禁錮、窩藏非法入境者等多項問題,對大廈、社區,以至居民人身安全均帶來嚴重隱患,不再簡單是一般無牌經營活動,而已變成與各類犯罪活動緊密相連的溫床。


就非法旅館發展區域而言,非法旅館數年前多在新口岸一帶,怡珍閣、怡海閣、怡景閣、怡山閣及國際中心等大廈,長期來一直受非法旅館困擾。隨著旅遊經濟蓬勃發展,如今非法旅館亂象開始逐漸向其他社區瀰漫,一步步蔓延至澳門各區,就連黑沙灣等區亦存在非法旅館窩藏非法入境和逾期逗留人士等問題。


因受非法旅館長期滋擾,很多大廈居民的「安樂窩」變成「72家房客」,黃賭毒、非法居留及禁錮等刑事罪案層出不窮,大廈居民深感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而至今因當局檢控及取締不力,令到非法旅館氾濫成災,已經變相成為社區隱形炸彈。就連非法旅館打擊部門旅遊局亦明確承認,現時非法提供住宿行為並非單純為藉著經營以獲得不法利潤,部分是為利用非法提供住宿點隱藏其他非法行為的情況。


特區政府2010年制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例,試圖對非法旅館問題進行嚴厲打擊。法例賦予執法部門可向法院申請入屋調查令,入屋調查後,如有強烈跡象顯示有關獨立單位用作經營非法旅館,旅遊局可命令採取停水、停電、封屋等一系列措施。

但實際上,許多非法旅館是由內地人士以「租上租」的模式經營,一旦被揭發,當場即刻逃之夭夭,封屋斷水斷電等措施難以損害其實際利益,並不知情的業主與大廈居民反而成為最大受害者。過去實際案情看,許多無辜業主需要承擔物業被查封的損失及處理後續工作,而非法旅館背後實際經營者卻得不到應有處罰,甚至風聲過後,重抄舊業,猖狂至極。2014年10月有報道,原懷疑一處非法旅館在被解封不久,居然再次被租用作非法旅館,且租客為持同一證件。


猖獗的非法旅館對大廈居民生活、治安、公共衛生和防火帶來極大隱患,按照現時法例,一旦被查獲經定罪,最多只是行政處罰,罰款了事,與實際經營收益相比,阻嚇力嚴重不足,而且執法手段有漏洞,導致實際經營者得不到查處,根本無法阻止非法旅館猖獗局面。不僅如此,目前參與非法旅館稽查工作,是由旅遊局聯合治安警共同負責,後者主要處於配合角色,然而對於旅遊局督察來說,屬於行政文職,而經營非法旅館不少伴有暴力風險,導致行政稽查人員人身安全分分鐘面臨一定危險。


非法提供住宿並非澳門獨有,反觀鄰埠香港,打擊手段遠遠嚴厲過澳門,因為經營非法旅館涉及到防火和人命問題,香港直接將其定位為重大事件,採取的行政罰款與刑事化打擊並存的策略,並就罪行持續期間每天科以罰款,執法效力明顯更強。2010年時,本澳《打擊提供非法住宿制度》立法之初,針對要不要刑事化打擊,當時社會展開過激烈討論過,有關部門態度是邊走邊看,但是近十年時間過去,經營非法旅館形勢發生明顯變化,但就修法問題,不同部門之間仍然互調推諉,無法得到一致協調意見,令到問題久拖不決。


非法旅館猖獗多年,對大廈居民生活、治安、公共衛生和防火帶來極大隱患,本會強烈呼籲有關部門能盡早檢討法律,盡快將經營非法旅館列入刑事化,堵截監管和執法漏洞,加強對非法旅館標本兼治,精準打擊非法經營者,最終實現標本兼治。經營非法旅館涉及嚴重犯罪,必須要以嚴重罪行去處理,現在已經到了關鍵時刻,未來不應研究再研究,商討再商討,而是必須要下定決心,真正行動起來,加快打擊非法旅館修法進程,早日實現刑事化,還大廈居民一片安居環境。


民众願景協會以及一群新口岸居民謹致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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