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促檢討公共工程建設架構與運作


發佈日期:2019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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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全面進入落地實施階段,對澳門未來長遠發展帶來重大機遇。全面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內涵豐富,包涵眾多,其中,大型基建項目的建設,無疑又是當中重中之重,未來除了新茂口岸等諸多跨境基礎設施之外,本澳內部也有不少公共工程項目亟待建設,比如新填海區公屋、內港擋潮閘、第四跨海通道等等,任務多,時間趕,對特區政府公共工程建設和統籌協調能力提出很大挑戰。


目前,本澳大型公共工程規劃建設主要由建設辦負責,但以建設辦目前的編制和人手,仍然停留在十多年前的規模,要想集中時間處理如此多的公共工程,難免捉襟見肘,事實上,過去公共工程接二連三出現延期超支等問題,已經暴露出目前的運作模式已經存在很大問題,嚴重跟不上經濟社會以及民生發展的需要,當局有必要儘快著手解決。


除人手不足之外,大型基建項目事務複雜,一般需要諸多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對跨部門統籌協作能力提出很大要求,但這方面一直又是公共行政的短板,過去公共工程建設跨司、跨部門不協調、欠缺統籌規劃等問題並不少見,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工程建設的品質和效率,前幾個月,青洲坊捲閘更換事件,多個部門意見不一,社會一頭霧水,除影響市民上樓安居,對政府工程形象亦帶來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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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1、2019年本澳正在規劃設計,工程造價超過一億元的公共工程項目多達33個,伴隨大灣區建設推進,需要本澳參建的公共工程會更多,工程量繁重,對特區政府公共工程建設能力提出嚴峻挑戰,請問當局對目前的公共工程建設架構設置和運作體系如何重新檢討,未來又怎樣加強跨部門合作,完善跨部門統籌協調,確保未來有足夠能力積極投入本澳城建和大灣區建設各項工作?


  • 2、十多年來,建設辦以臨時項目組形式運作,在編制和人手方面受到很大制約,早前當局已經表示,本屆政府任期內有意把建設辦由項目組升格為局級部門,請問目前這一計畫有無具體落實時間表,又會有哪些配套措施,不斷推動工程建設部門架構逐步完善,以有效適應現時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需要?

     

  • 3、目前當局已決定取消運建辦,並以設立專營公司方式營運輕軌,至於運建辦人員去向,日前有關部門表示大部分人員會轉移至輕軌公司工作。其實,運建辦和建設辦均涉及處理工程建設工作,業務方面具有一定共通性,請問當局為何不考慮將有意願的運建辦人員直接分流到建設辦工作,以更加有效率、有針對性的舒緩建設辦人手不足困難?


刊登:電台及市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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