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宋碧琪︰放寬獎助學金限制 完善人才體系建設


發佈日期:202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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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宋碧琪在書面質詢表示,特區政府為更好貫徹落實“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施政方針,將高等教育局及教育暨青年局合併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及特區政府資助歸口管理的原則,又因避免重覆設置獎、助學金,陸續透過學生福利基金進行整合,以合理運用資源,善用公帑。並透過設立“鼓勵人才回澳專責小組”,開展人才回流相關工作,以讓學生能夠學有所成的同時,能夠充分回饋社會,平衡及善用公帑,完善本澳人才體系建設。


但由於疫情原因,出外就讀環境已與之前環境不同,不少學生只能留在外國,無法返回為本澳服務,加上本澳就業環境受到疫情影響,不少學生選擇繼續深造。而當局在疫情期間,並無對相關細則進行適當調整。之前已有學生反映,想申請延期五年回澳,繼續在葡升學。而由於“應屆高中畢業學生赴葡就讀計劃”規定只能延期三年,但學生又不能按期回澳,於是收到有關部門要求一個月內歸還曾經領取的獎學金款項。這對人才培養體系的建設造成較大影響,亦打擊學生升學的信心。
  獎、助學金的目的是持續培養本地人才,而人才回流在於將學識能夠充分應對社會發展。尤其在深合區建設全面展開,粵澳合作逐步加深情況下,本澳應打造更完善的獎、助學金計劃,以及人才政策,以提升學生對教育的興趣及信心,培養更多高端人才,為本澳未來發展給予更多可能。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 一. 針對上述學生的情況,計劃雖然有講,在特殊情況下,可不受三年限制。而每屆獎學金計劃短則數年,長則十幾年,期間會有不少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現。尤其是疫情作為全球性的問題,加上後疫情時代,經濟、社會都在因應疫情而調整計劃細則。想請問當局對特殊情況如何界定?在學生有意繼續進修情況下,當局又如何透過特殊情況進行裁量,放寬領取獎學金學生回澳服務年期,給予學生更大的發展空間?

  • 二. 政府本意上是讓獎、助學金更規範,能充分與人才體系建設相結合,都是讓公帑能夠用得其所。但當局在將獎、助學金歸口管理後,重新訂定《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但由於回流措施所限,在升學上仍有不少限制,並未進一步放寬本地人才的發展空間。且過去,本澳人才回流工作開展至今,所回流的人才相對有限。可見本澳在兩者發展上有所失衡。在本澳發展已進入拐點時期,限制學生教育發展,就是限制人才的培育,削弱培養尖端人才的能力。目前,本澳人才發展仍然欠缺競爭力,新產業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作為新的政策高地,會吸引不少人才入澳,加大區域競爭。請問當局如何平衡獎、助學金及人才回流制度,以提高本地人才的升學率及回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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