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過往特區政府一直在推動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並在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上增加第二層央積金保障制度,力求給予澳門居民優質的退休生活。
早前政府表示,由於今年財政未有盈餘,根據央積金的立法原則,明年將繼續取消央積金七千元特別注資。特區政府前後兩年取消央積金注資,對於社會,尤其是長者來講,無疑是不小的損失,對於本來就不高的退休保障來講,更是進一步降低居民退休生活品質。特區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中處於“缺位”狀態,更使央積金缺乏了政府應有的主導角色,直接打擊中小企參與央積金的積極性。再加上現時社會參與央積金意願不大,大多以博企、學校與社服機構為主,中小企參與僱主不多,可見不少打工仔仍未得到應有的退休保障。若依此形勢去做,央積金難以得到實質性的進展。
央積金作為重要的保障措施,社會普遍期望央積金能最大化保障居民生活,舒緩退休生活壓力。特區政府作為澳門管理主體,在疫情期間,應持續加大資源投入,更要檢討現時的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尤其要在各項津貼跟上社會發展需求,實質改善對基層及退休人士的兜底保障。
除此之外,完善央積金制度也不應停步不前,雖然未能即時推行強制性央積金制度,但也應充分利用觀察期,積極為企業設立誘因條件以提升參與度,並擴大央積金用途,以不斷加大對居民的保障力度,以逐步構建本澳雙層式社會保障體系,給予居民最堅實的制度保障。
為此,她提出以下建議︰
1. 央積金作為建立第二層退休保障的重要根基,若多次取消注資,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過程中失去參與的主導角色,會直接影響社會保障的運行及制度的完善。政府應重新檢視相關法規政策,更要重新定位政府在央積金的角色定位。使央積金制度能盡快發展起來,真正成為居民的第二層退休保障。
2. 養老金仍維持在3,740元,是低於維生指數4,350元。當局一再強調,不將養老金與維生指素掛鈎,若長者出現經濟困境可以再申請社工局的兜底保障。實然,特區政府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做法,不僅要令長者東奔西跑十分不便,更令長者失去應有的保障。特區政府應因實際情況,完善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並建議調整養老金為5000元,以保障長者基本生活權利。
3. 雖然央積金7000元注資因法律規定而不可行,但並不代表特區政府在推動澳門居民退休保障發展上不能有所為。現時社保的各項津貼多年來沒有進行調整,亦相對較低,特區政府可以增加社保基金的各項津貼金額,以增加居民保障。在非強制性央積金的發展上,亦可對僱主及僱員雙方推出更多稅項抵扣優惠,以提升小企業在央積金的參與度,更大擴大對澳門居民的退休保障面,使澳門居民享有更好的退休生活。